象山县人民法院因审判工作需要,拟招聘书记(速录)员、驾驶员、协警等合同制聘用人员。
一、工作岗位及招聘条件
1、书记(速录)员10名,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法学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或具有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优先)。
2、驾驶员3名,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持有С照,且有两年及以上驾龄,无事故记录。
3、协 警1名,男,复退军人,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高中以上,须持B照及以上驾照,且有两年及以上驾龄,无事故记录。
4、协 警3名,男,复退军人,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有驾照者优先。
上述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仪表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象山区域户口。
二、用工形式
经由象山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后确定被聘用的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象山县人民法院工作。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向者,请于2010年4月8日前将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和1张1寸彩色近照等送至: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处502室(象山港路525号),我院对所有收到的资料严格保密,恕不返还。
联系电话:0574-65767009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象山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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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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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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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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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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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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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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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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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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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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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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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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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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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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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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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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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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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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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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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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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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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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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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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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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上述内容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由本人承担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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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